天下支付丨无卡支付代理合作

 Rina公司动态     |      2018-10-30 12:35
.合作内容
1.1 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推荐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商户方的多赢局面。
2. 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商户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银联卡收单机构账户信息安全管理标准》,如因乙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商户方商业秘密、违反前述标准而使甲方受到损害,乙方需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2 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具体业务内容以附件二为参考)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商户接入价格减去成本价格的一定百分比。乙方完全同意甲方有权根据市场业务变化及时进行调整额度及费率,并在通知乙方后即可执行。
2.3 乙方应严格按照《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独立完成发展商户的工作,不得将工作转包、分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发展下级代理。
2.4 未经甲方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或“总代理”、“分公司”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协议目的之活动。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他人误以为乙方是甲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有其他实质性关系的单位。
2.5 甲方有义务及时处理乙方提交的特约商户业务接入申请,并在收到特约商户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和资质后,及时为符合甲方规定的商户直接签署相关服务协议并开通相关服务。
2.6乙方有权按月向甲方提供其发展的特约商户的总交易额和结算情况。
2.7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或调整产品或业务的相关价格体系和代理规范;当甲方需要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相关价格体系和代理规范做出修改时,应该及时通知乙方并对相关价格体系和代理规范作出修改,修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8 甲方有权对所有乙方发展的商户进行监督和管理。甲方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或违反甲方服务规定的特约商户进行停止服务、暂停结算交易款等处理。
2.9 甲方有权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甲方代理管理规定的乙方进行停止推荐业务资格、停止结算信息资源费用(自停止资格之后)等处理。
2.10 甲方只为已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特约商户提供相关服务,不介入因特约商户交易本身而导致的任何纠纷。
2.11 甲方发现乙方推荐的商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立即停止对该商户的服务,并不再对乙方支付关于该商户的信息资源费用:
①参与洗钱、诈骗、恐怖融资、套现、网上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②无理由拒绝受理用户或商户使用甲方支付服务系统进行交易;
③将甲方提供的相关服务用于约定用途之外的;
④故意诋毁或损害甲方声誉的。
2.12 甲方发现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立即停止乙方推荐业务资格、支付信息资源费用,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调查的;
②参与洗钱、诈骗、恐怖融资、套现、网上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③违反甲方推荐业务管理规定,经警告后无有效整改的。
2.13 甲方发现乙方推荐的商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立即停止支付相关商户的信息资源费用,并有权从乙方的信息资源费中抵扣相应损失:
①所推荐的商户投诉率过高;
②所推荐的商户发生调单、查单的比例过高;
②所推荐的商户发生风险交易比例过高;
③所推荐的商户交易失败率过高。
2.14 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______万元保证金,当其所推荐的商户手续费在本协议生效后__3__个月内累计超过______万元时,甲方于次月将保证金返还给乙方;如手续费未在期限内累积超过一万元,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3.结算
3.1 双方以月结的方式进行结算。
3.2 双方应在每月_20__日前确认上月信息资源费用的数额,具体数额以甲方数据为准。
3.3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足额发票后向乙方支付上月的信息资源费用。
3.4 双方银行账号及开票信息信息请见附件一
 
4.违约责任
4.1 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其中一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4.2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或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本协议所称的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实践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管制,以及其他如电信线路故障、银行系统调整或故障、突然停电等意外事件等。
5.反商业贿赂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其各自的工作人员或代理人不得向对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行贿以谋取中标或成交。如一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为达成交易目的,向对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或代理人及其亲属提供回扣、感谢费、顾问费、辛苦费、旅游费、纪念品等财务,对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因此给双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行贿方负责赔偿;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规定将相关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18518594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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